关于开展“2021中国(上海)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3-22 点击次数: 来源:公会秘书处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习中国证监会相关投资者保护工作要求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相关精神,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指导下,我会与上海证监局、上海投保联盟、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新华财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中国(上海)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
(二)主办单位
上海证监局
上海投保联盟
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
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
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
上海上市公司协会
(三)首席合作平台
新华财经
二、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2021年3月15日—4月15日
评审及结果发布:2021年5月-6月
三、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在行动”为主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绕新《证券法》、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退市制度等内容进行科普。防范规避债券违约风险、私募基金风险、场外配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投资知识储备及投资管理能力。投教产品应注重效果导向,提高投资者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互动性。做到内容科学准确,语言形象通俗,形式生动活泼、趣味性强。
本次征集活动不向参与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活动对象
各会员单位
五、征集要求与工作流程
请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1中国(上海)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六、奖项设置
大赛共设有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三类奖项,可结合报送作品情况设置单项奖。
七、推广应用
新华财经、中国金融信息网建立优秀投教产品展示页面,并依托新华社旗下发布平台广泛传播。
八、提交办法
(一)网上提交
参与单位请将申报表(见附件2)等文字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tjzpzj@163.com并请抄送xuy@shanghaifa.org.cn。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等可同时上传提交。
(二)实物提交
在网上提交的同时,须将申报表等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等)寄送至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上海中心。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62号新华社上海分社二楼
联系人:谢文、蔡婧,电话:021-24020118
邮编:200031,传真:021-24020038,邮箱:tjzpzj@163.com
我会联系人:徐毓,电话:021-68400125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中国(上海)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2021中国(上海)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申报表
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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