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公会新网站与填报诚信平台的通知

关于使用公会新网站与填报诚信平台的通知

日期:2012-05-16   点击次数:   来源: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行业诚信建设,强化会员自律管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公会开发了新网站平台,增强了各个板块的功能,专设了诚信网络平台,为各会员单位提供了网站后台管理与发布功能,会员单位可发布诚信建设、社会责任、从业人员及居间人公示、投资者保护教育、单位活动展示、人才招聘等内容。
     现将网站填报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会员单位请根据《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网站管理规范》(附件1)、《上海辖区期货行业诚信体系网络平台管理办法》(附件2)、《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网站录入指南》(附件3),《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微博介绍与管理的通知》(附件5)

2、填写“网站录入维护专员信息表”(见附件4),于4月9日前回复公会邮箱qhxysh@126.com

3、填报诚信平台
(1)填报“会员诚信信息”(包括单位的基本信息、诚信制度、诚信培训、诚信文化、诚信评级、奖惩信息、社会责任)
集中填报:请根据规范要求与录入指南,于4月9日前填报相关内容。

(2)填报“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包括从业人员的所在单位,姓名、性别、职业资格号,部门、职务、更新时间等)
说明:公会前期录入了上海辖区会员公司的从业人员信息,各公司可对已录入的人员复查,若有疑问请联系公会协助修改。
集中填报:尚未收入的营业部,请根据规范要求与录入指南,于4月9日前填报相关内容。
日常维护:请按照规范于要求于签解劳务合同5个工作日内填报。

(3)填报“居间人诚信信息”(包括居间人的所在单位,姓名、性别、职业资格号,部门、职务、更新时间等)
   说明:公会前期录入了上海辖区居间人信息(截至2012.1)。各单位可对已录入的人员复查,若有疑问请联系公会协助修改。
集中报送:请会员单位于4月9日前,仍按以前xls表格方式报送截止至2012年3月的居间人信息情况表(非变动增减情况),报送邮箱qhxysh@126.com,由公会统一输入。
日常维护:请按照规范于要求于签解居间合同5个工作日内填报。
     
       以上内容填报要求详见《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网站管理规范》、《上海辖区期货行业诚信体系网络平台管理办法》;填报详细操作方法见《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网站录入指南》。
       此外,公会还开设了公会微博(http://weibo.com/u/2628479921),请各会员单位网站维护专员,根据附件5的管理通知要求于公会微博活动日与公会微博互为关注,并积极参与到公会的微博活动中来。
 
 
如有疑问请联系:68400885  公会网站:http://www.shfa.org
公会邮箱:qhxysh@126.com
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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